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创新券政策实施效果,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评估内容及期限
自2015年以来,我省创新券政策实施的总体效果,具体内容见附件1。本次评估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
二、遴选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的单位可自愿提出申请,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一家机构。
请有意愿的单位于2017年9月5日17:00前,将申请书(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609室
联系人:张大瑞 0531-66777331,sdcxqgz@sina.com
附件:1.委托评估内容及评估报告要求
2.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3.山东省创新券政策评估申请书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