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山东省科技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意见》(鲁科字〔2015〕140号)(以下简称《意见》),重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提出了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提升山东科技国际化水平。
政策要点:《意见》从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参与政府间合作框架、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引进人才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做了详细规划,并制定了具体保障措施。
一、《意见》对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战略格局进行了总体规划布局
1、构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合作新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围绕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部署,突出科技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地位,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在国家互联互通交流机制和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着力与沿线国家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著名大学和企业开展高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科技合作。
强化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主体地位,积极为省内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搭建平台,提供支持。鼓励科技型企业争取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战略性金融机构资金支持,发挥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双边合作,增强技术交流,促进先进技术及成果的引进、输出和转移转化。
2、加强与重点国别在重点领域的科技合作。发挥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好省州合作平台的作用,把双方科技合作作为友好省州间交流的重要内容,实现合作共赢。创新合作思路,完善合作方式,增强合作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市与科技合作对象所在国(省、州)签署科技合作协议,纳入全省国际科技合作的框架内予以支持。
坚持科技需求导向,执行好与以色列、白俄罗斯等国家的已有科技合作协议,重点加强与俄罗斯、乌克兰、印度在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软件技术等对方优势领域的技术合作与人才交流,突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发挥我省技术优势,加强与中西亚、南亚、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在农业、能源、海洋资源开发、信息通信、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合作,推广应用我省科技成果,推动成熟技术向海外转移转化。密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洋科技研发机构的联系,建立区域内海洋科技机构定期交流机制。探索设立世界海洋科技创新联盟,推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科技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海洋技术交易市场。积极拓展农业领域的合作范围,发挥我省在种子培育、高效肥料、农业机械等方面优势,加大对“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在国外组建研发中心,实现技术及产品输出。
3、开拓国际合作新路径。顺应要素流动新趋势,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或共建研发机构、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发展以科技合作为先导,进而推动产能与投资贸易合作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国家扶持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政策,支持我省骨干企业借助科技会展平台参与合作,在上述地区布局建设科技园区或产业基地,面向中亚、阿拉伯、东盟和欧盟国家开展以农业、制造业为主的技术与投资贸易合作,实现我省优势产业“走出去”。
4、筹划开展面向“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科技人员的技术交流。围绕沿线国家技术需求,结合我省产业发展优势领域,加强与沿线国家政府科技部门、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联系,积极承接国家科技援外项目。支持我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各类科技园区和企业与沿线国家加强多种形式的技术和人员交流,以科技合作促进民心相通,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工作的能力。
二、《意见》提出了应主动参与政府间合作框架下的国际科技合作
1、主动参加政府间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利用国家政府间合作机制,鼓励我省高校、科研单位、科技园区和企业在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等机制下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合作层次与水平。积极推动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中以(以色列)、中荷(荷兰)、中加(加拿大)现代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园建设,加快推进烟台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中乌(乌克兰)巴顿先进焊接技术研究院等项目列入国家部委对外合作重大事项,在国家层面予以支持。瞄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和目标,支持科研单位和人员承担科技合作任务,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支持下,提升技术创新起点。充分利用中韩(韩国)、中澳(澳大利亚)、中新(新加坡)等自贸区协定,主动对接,建立科技合作机制,承接自贸区开放合作溢出效应。
主动融入与非洲、南亚、东盟、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伙伴计划,承担科技援外合作任务。支持具备优势技术的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参与相关国家科技基础能力建设,开展技术示范与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联合研发等方面的合作。对重点技术创新合作项目列入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予以支持。
2、参与并主导国际大科学工程。积极推荐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参与“综合大洋钻探计划(IODP)”、欧盟“地平线2020”等多边科技合作计划,支持科研和创新联合行动。支持以省重大专项“透明海洋工程”为载体的西北太平洋海洋环流与气候实验等科技交流计划,鼓励我省科研机构和科学家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转基因生物品种培育、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等全球重大科技问题研究。积极探索围绕重点技术领域组织发起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机制,吸引海外创新资源参与我省重大科技任务。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将对上述重点项目择优予以支持。
三、《意见》强调发挥国际科技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作用
1、“引进来”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需求,支持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与国外相关机构开展科技合作,通过委托研发、合作研究、联合开发等形式,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吸引跨国公司来鲁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我省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发活动。积极探索通过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计划等对外资研发中心予以支持的新路径。
2、“走出去”借力海外优势创新资源。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园区和企业“走出去”,在海外特别是科技创新资源密集的发达国家,通过自建、并购、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建立研发中心或科技企业孵化器,面向海外配置科技资源,跟踪国际科技发展前沿,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发挥现有国外研发平台作用,打造科技人才培养、引进的新载体。
3、突出国家国际创新园的技术集成示范效应。围绕“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规划和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型新兴产业,布局创建各具特色的国际创新园。充分利用国际创新园的载体优势,围绕创新平台建设、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创新园与国际优质创新资源对接,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落地,通过引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强化示范引领,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
相关政策:关于深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