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装修)作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 2017-04-28 10:44 文字大小:

为加强管理处对突发危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危急事件,将危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业主(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危急事件管理办法》和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 管理处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安管队队长、综合部主管、工程部主管

职责:负责指挥危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 工程抢险组:工程部全体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 后勤支援组:综合部和安管队全体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管理处经理发布:Ⅳ级建筑施工(装修)作业突发事故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或非正常上班值班员5分钟;其他非正常

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报警程序:

1.1 由管理处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值班员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公司主管领导和事业部经理通报。同时,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全体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1.2 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值班员根据现场情况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消防队(报警电话:119),交警队(报警电话:122),深圳市医疗急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等部门报警。

2、应急处置原则:

2.1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2.2 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3 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3、基本应急响应:

3.1辖域内发生建筑施工(装修)棚架、机械等倒塌无人员受伤、受困时:

3.1.1应急人员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现场的安全情况,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由安管员值守,阻止围观群众靠近事故现场并使用手提扩音器等工具劝谕、疏导围观群众离开,防止事态的扩大。

3.1.2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将事故现场或靠近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疏散。

3.1.3尽快转移各类危险物品,防止产生连锁事故(事件)。

3.1.4必要时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事故现场的交通,在辖区主要出入口引导公安、医疗救护等车辆、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3.1.5安排安管人员加强对辖区物业内公共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连锁案(事)件发生。

3.1.6工程抢险组要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对事故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抢修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2辖域内发生建筑施工(装修)棚架、机械等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时:

3.2.1应急人员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现场的安全情况,划定警戒范围,架设警戒栏(线),派出安管员值守,阻止围观群众靠近事故现场并使用手提扩音器等工具劝谕、疏导围观群众离开,阻止一切未获授权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3.2.2现场应急抢险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关于事故的各类情况,需要发布信息时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发布,防止谣言产生。

3.2.3如现场有人受伤,立即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或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

3.2.4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将事故现场或靠近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疏散,并尽快转移各类危险物品,防止产生连锁事故(事件)。

3.2.5选择较为隐蔽、便于车辆出入、便于控制人员流动和保护死亡人员隐私的较为平坦的地方,作为死亡人员临时停放点,并划定警戒区域,架设警戒线,派安管员值守,阻止未获授权人员进入,杜绝一切未经批准的拍照、摄影、提取物品、收集资料等行为。

3.2.6选择安全、便于控制的平坦地方,作为事故现场遗留物品清理后的集中保存地,并划定警戒区域,架设警戒线,派安管员值守阻止未获授权人员进入,杜绝一切未经批准的拍照、摄影、提取物品、收集资料等行为。

3.2.7工程抢险组要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对事故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抢修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必要时给救援现场提供应急供水、供电等。

3.2.8后勤支援组要安排人员,配合相关部门的防疫人员,对事故现场及毗邻进行消毒、防疫等。

3.2.9后勤支援组要安排人员,开展食品、饮用水、器械等物资的募集,尽力为事故中有需要的人员提供救援。

3.2.10在事故现场的毗邻路段、车辆出入口等地方,安排安管队员疏导交通,引导公安、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等车辆和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3.2.11配合公安部门寻找目击证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查找当事人相关资料;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

3.3建筑施工(装修)现场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

3.3.1当发现或接到建筑施工(装修)现场有人触电报告时,应立即通知维修电工赶到现场断掉电源。

3.3.2在未关闭电源前绝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可用绝缘的东西把线头或人拉开。

3.3.3当把触电人与电源分离后,触电人仍处于昏迷状态时,应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必要时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急救,并设法通知触电人的单位负责人或亲属。

3.4如建筑施工(装修)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参照《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和预案》执行。

3.5如建筑施工(装修)现场发生停电事故时,参照《突发停电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3.6如建筑施工(装修)现场发生水浸事故时,参照《水浸(跑水)危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3.7如建筑施工(装修)现场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等事件时,参照《群体上访、闹事、游行应急控制预案》执行。

3.8如建筑施工(装修)现场发生爆燃、爆炸事故时,参照《危险化学品、燃气泄漏爆燃、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4、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危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危急事件时,管理处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指挥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和安全管理部报告,若自身力量无法控制处理的,应请求事业部或公司启动公司级的应急预案协助支援。

四、 建筑施工(装修)作业突发事故的信息,必须由公司相关负责人或政府相关部门向媒体、群众等发布,其它任何人不得发布、传播任何信息。

五、当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最高负责人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

处置阶段。

六、 后期处置:

1、 事后管理处安排有关人员对受影响业主(客户)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业主(客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2、 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管理处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3、 管理处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 管理处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危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业主(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

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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