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4-12 19:09 文字大小: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委宣传部 文件

山 东 省 科 协

鲁科字〔2017〕45号

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级以上高新区:

现将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合本地实际,举办特色鲜明的科技活动周活动。要立足实际,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科技强省、创新圆梦”主题,针对公众需求,举办内容丰富、体验性强、参与性广的科技活动周活动,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科技活动周氛围。要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动员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挖掘典型,深度报道,及时全面地组织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重视发挥电视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新技术,扩大科技活动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

三、严格落实规定,切实做好科技活动周安全组织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要严格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办出成效。

四、有关事项

1、请精心策划本地重点活动项目,配合全国和省做好相关重点活动。每个设区的市和省级以上高新区至少要提交1个重点活动项目,并动员本地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开放活动,于2017年4月15日前,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网址kjhdz.cstec.org.cn)填报《2017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7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2、请根据本届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统筹主场重要活动、贯穿全年活动和县(市、区)活动,尽快制定本地科技活动周活动总体方案,于5月7日前将本地科技活动周总体方案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3、请于5月31日前在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提交《2017年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2017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并对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和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研究形成2017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连同有关声像资料(其中视频时长请勿超过5分钟)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张春杰 李吉伟

电 话:0531—66777089,66777091

电子邮箱:18653736158@163.com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杨庆华

电 话:0531—51775183

电子邮箱:swxcbxjc@163.com

省科协 王国晖

电 话:0531—82073209

电子邮箱:bgs@sdast.org.cn

附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科协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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