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438k/2017-00092 发布机构: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标题: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736号提案汇聚侨资侨力助推山东实体经济振兴的答复 发文日期: 2017-03-22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736号提案汇聚侨资侨力助推山东实体经济振兴的答复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 03- 22 15: 50 文字大小:

李兴委员:

您在《汇聚侨资侨力 助推山东实体经济振兴》提案中所提出的“实施产业智能化改造工程”建议,是实现我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的重要途径。侨资企业是山东经济的重要支柱企业,支持侨资企业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发展是科技部门的责任。目前,相关扶持企业发展的科技政策已经出台,欢迎侨资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1、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集中优势创新资源,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全省经济发展技术瓶颈问题的要求,科技厅自2015年开始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其中专设“智慧工场”项目旨在通过高端智能装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制造过程在线支持技术、制造大数据融合与优化技术等关键技术,以企业为主体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传统产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水平,强化实体产业的转型升级创新引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已在智能制造领域取得突破,以“数控一代”为代表的纺织企业智能化生产已取得成效,带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侨资企业可积极参与竞争。

2、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包括侨资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一律落实国民待遇,与省内企业、科研单位一样,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按程序申报省级科技计划。我们欢迎有条件的侨资企业率先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共同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3、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后,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12个配套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建设研发机构、培育高层次人才团队等方面采取普惠性的支持政策,欢迎符合条件的侨资企业充分利用有关政策,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应用,提升创新能力,为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发挥应用的作用。

山东省科技厅

2017年3月21日


联系处室:科技合作处

联系电话:6677705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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