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要求,自今年9月份起,省科技厅牵头对系统内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进行了梳理规范,编制了山东省科技系统申请人可自行(委托)完成的技术性项目目录、山东省科技系统购买技术性服务项目参考目录、山东省科技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补充证明或再证明清单以及山东省科技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或制式证明清单。
附件:
1、山东省科技系统申请人可自行(委托)完成的技术性项目目录
2、山东省科技系统购买技术性服务项目参考目录
3、山东省科技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补充证明或再证明清单
4、山东省科技系统涉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或制式证明清单
山东省科技厅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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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科技系统申请人可自行(委托)完成的技术性项目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