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438k/2017-00057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标题: | 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160312号建议关于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的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 2016-04-15 |
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160312号建议关于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的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山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 2016- 04- 15 14: 58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政策引导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建议,对实现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方面有着重要保障作用,省科技厅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发挥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支持农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过程中,注重大力提升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十二五”期间,省农业科技计划由企业主持或参与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占比近70%,经费占比近60%,除支持登海种业、良星种业、东方海洋、金正大等科技型农业企业研发推广了一大批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外,也相应带动了一批小微企业的发展,如珠峰木艺、固特丽生物科技等。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在“十三五”期间仍将继续加大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科研单位与企业间的协同创新,共同完成科研创新任务。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改革,制定出台引导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联合承担科研任务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设立鼓励产学研协同的科研项目,吸纳企业研发人员参与高校、科研单位牵头实施的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为企业培养科研人才;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骨干农业企业发挥技术创新核心作用,牵头成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围绕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主动开展创新研发。
2、积极选派科技副职,促进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作好科技副职选派工作,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人员,到西部经济隆起带59个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内的18个县(市、区),指导帮助农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帮扶式创业创新活动,建立和拓展派出单位科研成果转化的渠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为科技型农业小微企业提供研发服务。将“创新券”扩大到涉农的小微企业范围,扩大“创新券”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提高“创新券”补贴比例,鼓励引导科技型农业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创新券”补助政策参与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实现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服务资源开放共享,解决企业自主创新资源不足的问题。
4、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呼吁,完善落实科技人员待遇。针对企业科技人员缺乏、影响科技创新这一主要限制因素,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在职称聘用、人员获奖等方面建立完善有关政策,落实科技人员待遇,帮助企业汇聚更多优秀科技人才。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省农业企业科技创新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省科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加强批评指导。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省科技厅农村处
联系电话:0531-66777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