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高新处(人才处) 发布时间: 2016-12-13 15:57 文字大小:

各市科技局:
      按照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15年入选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年度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估对象:2015年入选的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国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人员名单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5号)。
      2.评估方式:登录网址 http://sso.rcsd.gov.cn,进行在线填报。
      3. 评估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2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开放。
      4. 评估程序:产业创新类按照领军人才、用人单位、市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顺序逐级填报;科技创业类按照领军人才、园区、市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顺序逐级填报。详见评估系统操作指南。
      5. 有关要求:各级要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市科技局作为市级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市区域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评估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把关等工作,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评估情况上报省科技厅备案。
      联系人:张志丹 0531-66777056
              李  过 0531-66777255
      技术支持:0531—55575449、55575450
                QQ:439023809(省人才服务平台 4 群)

      附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评估系统操作指南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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