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七次和八次全体会议精神,找准机关党的工作着力点,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能力建设系统工程成果,坚持不懈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在省直机关落到实处。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一)加强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体会议决策部署,作为贯穿全年机关党的工作的主线,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加强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完善学习计划,加强研讨交流,规范学习管理,改进督导考核,提高学习质量,发挥带动示范作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实行派员列席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的督导检查。第二季度,召开省直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座谈会。
(二)抓好集中培训和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3至5月份,在省直机关党校组织8期处级党员干部轮训班,集中培训3000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轮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读书会、辅导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拓展学习渠道,打造学习品牌,继续办好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带头读书学习系列讲座,提升领导干部的人文素养和执政水平。
(三)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深化理论武装工作,夯实思想道德基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学习,加强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关于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抓好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贯彻,把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二、找准机关党的工作着力点,大力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四)增强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自觉性。充分认识省直机关承担的改革任务、所处的关键位置和肩负的承上启下的职责,紧紧围绕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这个工作大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发展理念、工作职能、行政方式、服务作风等方面实现根本转变,形成学习改革、研究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浓厚氛围。
(五)着力解放思想。通过解放思想,深刻理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转变传统的行政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解放思想,转变传统发展方式,真正树立起科学发展的理念;通过解放思想,破除一切不利于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
(六)着力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中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发挥党组织的服务保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摆正部门利益与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克服部门利益的掣肘,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
(七)着力提升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能力。省直机关既是改革的执行者,也是参与我省改革决策的参谋和策划设计者,还是全省改革的指导推动者。不仅要有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意识,还要具备参与改革、推动改革、搞好改革的水平和能力。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做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促进派和行家里手。
(八)扎实开展“我(们)能为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做什么”学习实践活动。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一要深入学习,把握全局。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讨论,深化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领会,使党员干部全面把握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决心。二要联系实际,明确任务。通过学习和研讨,弄清楚本领域、本部门和本岗位担负的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任务,对号入座,定位履责。三要积极探索,推动实践。把学习、讨论、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职岗位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思路、对策、措施,确保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把解放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提升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能力作为着力点贯穿始终。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活动总体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在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进行动员部署。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务求实效,通过学习和实践,为推进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提供思想动力、政治保证、作风保障和能力支撑。
三、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能力建设系统工程成果,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九)认真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在省直机关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把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机关党的工作重要任务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督导落实。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以讲认真的态度,对确定的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限定时限,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彻始终。继续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突破“中梗阻”现象,切实克服“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的不良作风。
(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各项相关具体规定、办法、细则的执行。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部门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实行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十一)把集中活动转化为常态化工作。省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能力建设系统工程结束之后,要继续把作风能力建设放在机关党的工作的突出位置,具化、细化到机关党的各项工作中去,做到常抓不懈。
四、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创新
(十二)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作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础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推动机关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的落实,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为推进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继续抓好机关党组织服务“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和支部联系村、党员联系户的工作,提升直接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的工作水平。
(十三)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建立完善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轮训,发现培养党支部工作典型,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指导。通过抓党支部工作,把机关党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意见。
(十四)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大党员总量调控力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制度,制定和落实省直机关党员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2014-2017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服务老党员、老干部工作,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十五)严肃党内生活。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做好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的工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等问题。坚持和完善省直机关工委派员列席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派人列席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研究制定关于严格省直机关党内生活的意见。
五、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十六)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在省直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七)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促进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
(十八)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观念教育,紧密结合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利用省直机关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用廉洁榜样鼓舞人,用反面典型警示人。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十九)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深入解剖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六、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
(二十)加强和改进对机关群众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央、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群众工作的新要求,联系省直机关的实际,把群众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支持各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党员干部职工在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中建功立业。
(二十一)做好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开展具有机关特色的岗位建功、巾帼建功、劳动竞赛活动,促进各部门单位中心任务的完成。利用职代会、职工之家,依靠“青年成长论坛”、青年工作平台和各种联谊活动,做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实施党员、职工帮扶工程,完善帮扶机制,对省直机关大龄单身青年婚恋、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重大疾病等加大帮扶力度。
(二十二)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素质为重点,进一步繁荣机关文化,引领价值取向,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会同省体育局等部门,加强和改善省直机关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筹建省直机关书法美术等协会组织,进一步丰富党员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培养高雅生活情趣。
七、加强和改进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科学化水平
(二十三)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综合协调,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照条例要求,落实好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有关会议的要求,为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中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创造条件。
(二十四)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联系各部门单位制度,加强分类和分层指导,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不同性质部门单位机关党的工作的指导方法。加强与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机关党建调查研究工作,搞好交流,促进成果转化,形成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
(二十五)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拔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担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书记。举办新任机关党务干部基础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政治素质、丰富党务知识,提升履职能力。依托省直机关党校,开展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干部的专项业务知识集训培训。关心党务干部成长进步,积极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二十六)加大省、市、县机关党建工作交流力度。加强省与市、县机关工委之间的联系沟通,通过党建调研、课题研讨、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推广各地机关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全省机关党的工作整体水平。
(二十七)开展《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由每年一次的全面检查考核改为两年一次,不进行全面考核的年份,结合当年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督查。今年上半年,组织力量,对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二十八)加强省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要坚持走在前、做表率,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提高指导和服务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机关党建重点抓的工作、正在做的事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强通联工作,搞好通联员培训,办好《机关党建》刊物和“山东机关建设”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