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五项措施着力加强科技合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菏泽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4-01-24 15:29 文字大小:

    一是实施科技合作“走出去”战略。履行政府职能作用,科技部门主动走出去开展科技合作,搭建科技合作的桥梁,作好科技合作的引路人,拓展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科技合作的实施成效。鼓励引导菏泽市企业主动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和对接,建立合作关系。
    二是加强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支持。设立“招才引智科技合作专项资金”,对于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予以无偿资助,每家企业资助20万元,用于聘请专家教授,解决技术难题。
    三是与大院大所深化科技合作。进一步巩固菏泽市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中科院、工程院等大院大所已经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和人才培养。争取年内有100名专家、教授来菏泽市指导企业和相关产业发展。
    四是开展重大科技项目合作。根据制约菏泽市重点企业、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策划遴选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寻找高层次、有实力的高校院所进行联合攻关,实现产业关键技术的快速突破。年内重点支持10项重大合作项目。
    五是推进厅市战略合作。进一步巩固提高省科技厅与菏泽市政府会商成果,加快推进科技项目计划、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引进培养的对接落实,加速菏泽市创建全国生物医药产业十强市。力争2014年菏泽市生物医药产业产值突破5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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