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出台《关于鼓励全市大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的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济宁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3-05-29 17:42 文字大小:

  近日,济宁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高校办联合,研究出台了《关于鼓励全市大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发明创造潜能,引导各类学校和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型城市建设。《意见》提出: 

  大中小学校要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技能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核心任务,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学模式,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要多措并举培养大中小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更新观念,突出创新能力培养,开齐开足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课程等,把知识产权课程纳入高校必修或选修课程,引入开放式教学。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全市中小学生每学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不得少于4课时,大中专学生创新实践每周不得少于2课时。加强创新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要积极营造激发大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的良好氛围。培育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活动,建立发明创造激励机制,创新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支持。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