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齐河与山东大学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德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3-05-29 17:40 文字大小:

    5月15日,齐河县与山东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共建科技研发平台、技术成果产业化、决策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和培训等方面紧密合作。  

    签约仪式上,山东大学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曹升元介绍了山东大学发展概况、学科特色和服务地方开展的工作及成功经验。他表示,担承社会责任、服务地方发展是山东大学办学使命和责任,学校将发挥人才科技优势,整合资源,落实协议内容,积极为齐河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德州市委常委、齐河县委书记魏洪祥介绍了齐河历史、区位优势、产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他指出,山东大学具有科研和人才优势,双方在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创新要素集聚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合作空间。合作协议的签署,掀开了双方合作交流的新篇章,必将形成人才、资源、科技共享与互动的新局面,也必将为齐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德州市科技局局长张书鹏在致辞中,祝贺山东大学和齐河县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并表示德州市科技局将密切跟踪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为校地合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全方位服务。
    曹升元与齐河县长孟令兴代表双方签署《山东大学 齐河县产学研合作协议书》;曹升元与魏洪祥共同为“山东大学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揭牌;山东大学合作发展部部长王飞与孟令兴共同为“山东大学青年创业园(齐河园区)”揭牌;山东大学校团委书记马晓琳分别与齐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洪林,副县长赵传雷签订《山东大学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共建“山东大学青年创业园(齐河园区)”协议》、《山东大学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共建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协议书》;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分别与齐河县法院院长张军、齐河县检察院检察长范树林签订《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齐河县人民法院合作协议书》、《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书》。另有两个创业项目与齐河县科技局签订入驻山东齐鲁科技孵化器的协议。
    山东大学合作发展部国内合作办公室负责人,环境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的有关专家、教授,齐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负责人,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