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以上高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发布时间: 2013-03-21 08:59 文字大小:

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系统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鲁人组办发[2013]5号)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定于2013年3—4月,对省级以上高新区2012年度人才工作进行考核。请各省级以上高新区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填报考核指标,经当地组织、科技、统计部门审核后,于2013年4月1日前行文上报。省科技厅将根据提报的数据情况,进一步简化考核程序、优化指标数据,有代表性地选择部分高新区进行现场考核。

    联系人:李连文  联系电话:0531—66777037(传真)
    电子信箱:sdkjtgxc@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407房间  250101

山东省科技厅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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