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2工作职责
3应急响应
3.1启动响应
3.2报告内容
4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
4.2力量调集
4.3处置行动
4.4信息发布
4.5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6应急保障
6.1装备和物资保障
6.2通讯保障
6.3医疗卫生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7.2培训
7.3演练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奖励与责任
8.3预案实施
山东省科技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系统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进行火灾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科技厅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大厦区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可能导致次生灾害的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在厅统一领导下,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
1.4.2密切协作、尽职尽责、形成合力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科技大厦内办公的单位及各单独办公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在统一指挥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1.4.3快速反应、科学扑救、确保安全的原则。以保护火灾发生地职工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4.4完善机制、强化基础、预有准备的原则。各单位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根据火灾事故处理工作实际,成立省科技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厅指挥部”)。厅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下设综合办公室和灭火行动、疏散引导、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宣传报道、善后处理等6个工作组。
总指挥:刘为民厅长
副总指挥:崔建海副厅长
成员:于永信、王保国、于洪宁、窦文祥。
2.1.2厅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主任:于永信,副主任:窦文祥。
2.1.3厅指挥部六个工作组
2.1.3.1抢险救援组
组长:窦文祥
成员:各处室、各单位灭火行动负责人及各处室、各单位义务消防员;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物业公司经理及物业公司安管部(当班值班12人)、工程部(运行值班6人)。
2.1.3.2疏散引导组
组长:周宪
成员: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机关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科;物业公司事务部10人。
2.1.3.3通讯联络组
组长:于永信
成员: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物业公司安防、消防监控室(以下简称监控室)值班员及综合部2人。
2.1.3.4警戒勤务组
组长:葛长吉
成员:各处室、直属单位的安全防护救护员;机关服务中心、会务接待科、车管科;餐饮公司全体人员。
2.1.3.5宣传报道组
组长:刘赤兵
成员:办公室有关人员;机关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
2.1.3.6善后工作组
组长:王保国
成员:人事处、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2.1.4各独立办公单位指挥机构
各单独办公单位相应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本单位所属区域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
2.2工作职责
2.2.1厅指挥部职责
①根据火灾情况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②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
③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调整部署情况。
④指导各独立办公单位指挥部工作。
2.2.2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②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
③聘请有关专家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为厅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参与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④对火灾事故分析、处理和上报。
⑤协调各独立办公单位指挥部工作。
2.2.3各工作组职责
2.2.3.1抢险救援组: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扑救工作。接到指挥部指令,迅速集结人员赶赴火场,利用起火点区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了解、处理各类自动消防设备开启、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等情况。
2.2.3.2疏散引导组:负责火灾现场的疏散引导工作。根据火灾区域情况,引导火灾现场人员迅速、有序地疏散撤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重要文件、信息载体、贵重物品、文物档案进行转移保护。
2.2.3.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现场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接受指挥部的直接领导,负责准确搜集火场信息,协调各组行动,保障上传下达联络通畅,根据指挥部指令向消防部门报警。
2.2.3.4警戒勤务组: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防护救护工作。抢救火场受伤人员,救援火场被困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和安全警戒及区域交通疏导管制等工作。
2.2.3.5宣传报道组:根据厅指挥部统一安排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2.2.3.6善后工作组:针对灾情和波及范围,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
3应急响应
3.1启动响应
3.1.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本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厅指挥部办公室(于永信66777060、13505310107,窦文祥66777230、13793113058)。受灾处室、单位义务消防员应立即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扩大。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各小组救援小组,并根据情况及时向厅指挥部副总指挥汇报。依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对火灾事故等级做出的判断,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求援。
3.1.2如发现事故有扩大迹象,厅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厅指挥部总指挥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到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时指定地点),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认为达到重特大火灾事故等级或将发展成为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向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实行厅领导及指挥部办公室成员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值守时,值班人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直到预警终止,及时掌握事故情况,与事故单位保持通讯畅通。
3.2报告内容
3.2.1火灾发生后,现场最高领导者马上向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
3.2.1.1名称:处室、单位名称、报告人姓名。
3.2.1.2地址:火灾发生房间、准确位置。
3.2.1.3火灾情况: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
3.2.1.4联系电话:联系人(或现场最高领导者)电话、手机。
3.2.2如报火警,报警人在回答了“119”的询问后方可放下话筒。警戒勤务组派人在科技大厦门口(东大门和西北角消防通道大门)等候并引导消防车进入。
3.2.3若有人员受伤,警戒勤务组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救护电话“120”与医院联系。
4应急处置
4.1现场指挥部
4.1.1发生火灾事故后,厅指挥部根据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的需要集结人员,根据火灾发生区域(位置)可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各工作小组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1.2现场指挥由厅指挥部(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担任。
4.2力量调集
4.2.1发生火灾事故后,厅指挥部启动省科技厅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根据灾情需要适时调集各小组救援力量、专业消防救援人员(报“119”的情况下)等相关增援力量到现场参与处置。
4.2.2各小组救援力量在组长带领下,按照命令迅速到指定区域集结或直接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处置行动
在火灾事故救援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准确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处置,减少损失。现场指挥部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确定和调整灭火救援任务分工,各小组按照分工展开救援。
4.3.1协调
4.3.1.1当接到报警讯号后,各救援小组应火速赶赴现场。抢险救援组马上赶到现场开展灭火、救援、物资转移等工作;疏散引导组立即检查各种场所疏散人员;通讯联络组检查了解楼内工作人员情况;其他小组接到报警讯号后,在制定区域做好准备工作。
4.3.1.2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现场前,抢险救援组组长(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担任现场总指挥,指挥灭火、抢救工作,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3.1.3物业公司工程部运行值班员接到报警讯号后,立即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应急操作处理,或按照现场总指挥的命令,对相关设备进行操作,保证消防用水、用电和消防设备的安全。
4.3.1.4警戒勤务组根据火灾现场出现人员伤亡情况或总指挥部的命令,向济南市医疗急救中心报警(报警电话:120)。
4.3.1.5厅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领导(负责人)到达现场后,把现场指挥权交由厅指挥部领导指挥。
4.3.1.6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厅指挥部现场总指挥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总指挥报告火场火情,人员伤亡、物资损毁等情况,并向其移交指挥权,各小组全体人员,按照公安消防队总指挥的命令,配合完成扑救、疏散、救援等工作。
4.3.2疏散
4.3.2.1监控室值班员根据现场人员反馈的火势情况,及时将相应着火楼层的消防广播开启,通过广播通知各楼层职工使用安全出口或消防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迅速撤离火灾现场,并由疏散引导组派出疏散引导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协助和组织各楼层职工进行疏散,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无人员滞留现场。
4.3.2.2现场总指挥指挥应急队员将着火地点的重要财物搬运、疏散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和着火区域的防火隔断工作。
4.3.3扑救
4.3.3.1火源初起时,各处室、单位义务消防员或抢险救援对就近消防箱中提取灭火器或消防水带按操作方法进行扑救,将初火扑灭。当支援人员在赶赴着火地点进行灭火支援时,切记携带一些灭火所需的抢险装置、器材。
4.3.3.2如火势较大时而着火点的上方的消防喷淋头未动作时,应立即击碎红玻璃堵塞头,使其喷水灭火。
4.3.3.3当着火楼层有手动报警,应立即击碎任一手动报警玻璃,起动本楼层排烟阀系统工作。
4.3.3.4需用消火栓灭火时,将消火栓箱打开或击碎玻璃,拉出消防水带,接上带卡,拿稳水枪喷头后,方可打开阀门,射水灭火,同时用小木锤击碎红色玻璃罩,远程启动消防加压泵加压,以确保水柱压力。
4.3.4注意事项
4.3.4.1在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人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不法分子混入火场,趁火打劫;物业工程运行值班人员将电梯迫降至基站后停用,消防电梯进入消防待命状态。
4.3.4.2现场若有被困职工,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抢救;若室内无人、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则由现场总指挥决定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救,事后由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解释工作。
4.3.4.3疏散人员时应组织指挥走消防通道,严禁使用电梯。
4.3.4.4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划定警戒区域,由警戒勤务组配合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
4.4信息发布
厅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情和影响,会同有关火灾事故单位负责人及宣传报道组按程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掌握火灾事故发生的信息,并向厅领导汇报后如实发布信息。
4.5应急结束
4.5.1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
4.5.2火灾事故引发的衍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
4.5.3各参与救援小组撤离事故现场时,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并与受灾灾处室、单位做好交接。
5后期处置
5.1火灾事故结束后,在现场清理时必须注意现场保护和协助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查明火灾原因以及取证的要求。
5.2善后工作组进行受影响职工的拜访工作,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职工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5.3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善后工作组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5.4善后工作组和物业公司监控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5.5厅指挥部办公室要对事故情况、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危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等情况,向厅党组报告。
6应急保障
6.1装备和物资保障
现场指挥部做好自主或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集灭火装备、灭火药剂及洗消、照明、破拆、供电、供水、救护等救援车辆保障灭火救援需要;自主配合调集食品、饮用水、药品、衣物等物资为被救人员和参战力量提供生活保障。一般现场应配备的应急物资主要有:
①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一般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车队应急车辆(指定一辆应急车);
⑥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6.2通信保障
现场指挥部及各组成员自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无线对讲由物业公司保障15部,建立有效的通讯体系,确保以下有关人员的通讯联络畅通:
①各应急人员之间;
②现场总指挥与应急人员之间;
③应急救援系统各小组之间;
④厅指挥部与消防局应急组织之间;
⑤厅指挥部办公室与伤员家庭之间;
⑥厅指挥部办公室与厅党组之间;
⑦厅指挥部办公室与新闻媒体之间;
⑧厅指挥部办公室与认为必要的有关人员和部门之间。
6.3医疗卫生保障
现场指挥部自主或配合协调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对受灾人员和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的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必要时设立现场 医疗急救站。
7宣传 、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厅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日常安全工作报告和围绕“消防安全活动周”、“119消防安全月”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增强救援人员和单位职工预防火灾的意识和参与火灾处置的意识。
7.2培训
7.2.1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和参与灭火救援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岗前和常规性技能培训,确保救援队伍战斗力。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在科技大厦工作人员和各独立办公单位的全体职工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7.2.2培训的内容:
①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②个人的防护措施;
③对危险源突显特性的辩识;
④事故报警和“消防工作四个能力”;
⑤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⑥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⑦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7.2.3培训目的:
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7.3演练
7.3.1厅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案要求,督促在科技大厦工作人员及各独立办公单位协调各种应急救援资源,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实战演练,以增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7.3.2应急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应做到在科技大厦工作人及各独立办公单位每年演练一次,义务消防队每半年演练一次或不定期举行演练。
7.3.3演练目的:
①测试预案可操作性,改进预案中的不足;
②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性;
③测试现有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保障水平;
④提高与社会应急队伍的协调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l.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组织实施。各独立办公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所属区域 内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厅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8.1.2预案更新
本预案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变化和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充实完善。每次处置火灾事故或组织演习后,都要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修订。
8.2奖励与责任
8.2.1奖励
对在处置火灾事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厅党组后给予奖励。
8.2.2责任追究
对单位或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组、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省科技厅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