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济宁市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全面合作的优势,进一步加强院地合作,更好的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搭建高层次创新平台,推进政产学研金合作,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市科技局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协联合出台了《济宁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办法》是继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局、省人社厅、省科协联合出台的最新《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之后,依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省内第一个由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地市级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办法》共分六章十九条,对院士工作站的建站条件、主要任务、评审原则、管理服务、申报、推荐、考核程序和扶持奖励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济宁市院士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对加强院士和我市的合作、为企业引入好的项目、技术和产品,聚集科技资源,凝聚高端人才,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办法》是继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局、省人社厅、省科协联合出台的最新《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之后,依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省内第一个由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地市级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办法》共分六章十九条,对院士工作站的建站条件、主要任务、评审原则、管理服务、申报、推荐、考核程序和扶持奖励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济宁市院士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对加强院士和我市的合作、为企业引入好的项目、技术和产品,聚集科技资源,凝聚高端人才,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