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实施“513工程”加快培强做大市级工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烟台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1-08-29 14:49 文字大小:

    近日,招远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513工程”培强做大市级工业激励政策的通知》。“十二五”期间,招远市市级工业将大力实施以“培育壮大5大支柱产业、做大做强10户骨干企业、培育30个名牌名标产品”为主要内容的“513工程”。为此,招远市专门设立了“市级工业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每年从国有资产收益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对“513工程”先进企业、单位进行扶持和奖励,加快推进市级工业“转方式、调结构”步伐。
  一是鼓励企业膨胀实体规模。对“513工程”企业在生产要素配置方面给予倾斜,对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完成年度计划,且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的,按规定分档次给予1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二是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对“513工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凡项目手续齐全、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优先申请各级资金扶持及补助。年底按照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进行排名,前5名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是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对“513工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实行优先推荐和申报。对当年新认定的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创新荣誉或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综合评定前3位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并授予“市级工业技术创新先进单位”称号。
  四是鼓励企业发展物流业。为鼓励企业加快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步伐,对实现主辅分离并获得国家服务业名牌或省服务业名牌的市级物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3A级标准以上的市级物流企业,奖励10万元。
  五是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对完成当年节能降耗指标任务,综合评定前5位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对完成当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综合评定前5位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
    六是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对新争创的山东名牌产品、山东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分别给予20万元-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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