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威海高新区采取多项举措,狠抓科技计划组织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1、大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一是大力优化科技政策环境。先后出台或修订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与国家、省、市对应的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扩建孵化器创新创业平台。投资3亿元的火炬创新创业基地全面启用,促进火炬软件孵化器等民营孵化机构的发展,孵化总面积达到17万平方米,孵化企业230多家,三是建成威海技术转移中心,提供技术交易、技术查新、专利申请等服务功能,“十一五”期间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30多亿元。
2、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速度。“十一五”期间,建设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家,建设了1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建设了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暨中俄(威海)新材料合作研发中心;建设省级院士工作站3家;建设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4家;建设了以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单位的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以威高集团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的医疗器械产业技术联盟;建设了包括碳纤维理化测试平台、冲击振动测试平台、汽车电子平台、打印与扫描设备技术开发服务平台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15家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创新载体的建设大大加速了企业创新步伐,成为区域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3、加大产学研合作建设进度。依托区内现有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药学院和威海职业(技术)学院4所大学以及中科院等国内其他高校与科研院所,区内企业与这些机构开展技术难题攻关等产学研合作,加速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企业的转化过程;威高集团与中科院合作设立以企业需求的中科院计划,创新了产学研合作新模式,今年5月份在京联合签署了首批8个高技术研究计划支持项目。“十一五”期间,共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250多项,产学研合作成果产生直接经济效益65亿元。
1、大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一是大力优化科技政策环境。先后出台或修订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与国家、省、市对应的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扩建孵化器创新创业平台。投资3亿元的火炬创新创业基地全面启用,促进火炬软件孵化器等民营孵化机构的发展,孵化总面积达到17万平方米,孵化企业230多家,三是建成威海技术转移中心,提供技术交易、技术查新、专利申请等服务功能,“十一五”期间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30多亿元。
2、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速度。“十一五”期间,建设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家,建设了1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建设了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暨中俄(威海)新材料合作研发中心;建设省级院士工作站3家;建设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4家;建设了以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单位的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以威高集团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的医疗器械产业技术联盟;建设了包括碳纤维理化测试平台、冲击振动测试平台、汽车电子平台、打印与扫描设备技术开发服务平台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15家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创新载体的建设大大加速了企业创新步伐,成为区域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3、加大产学研合作建设进度。依托区内现有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药学院和威海职业(技术)学院4所大学以及中科院等国内其他高校与科研院所,区内企业与这些机构开展技术难题攻关等产学研合作,加速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企业的转化过程;威高集团与中科院合作设立以企业需求的中科院计划,创新了产学研合作新模式,今年5月份在京联合签署了首批8个高技术研究计划支持项目。“十一五”期间,共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250多项,产学研合作成果产生直接经济效益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