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 2011-05-06 14:12 文字大小:

各科研院所:
    我省自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活动以来,各科研单位为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认真总结我省产学研合作创新取得的经验和成就,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表彰一批全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单位,其中拟表彰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科研单位10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工作,设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制度健全完善,有专项经费支持,与省内企业经常性的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等产学研活动。
    2、与1家以上的省内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省内企业共建1个以上研发中心或研发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与至少1家省内企业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合作机制,针对我省产业政策导向和企业发展要求,设立新的学科和相关专业,为企业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
    3、与省内企业合作研发成功或破解1项以上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或瓶颈技术,对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取得显著成效。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5项以上的省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并通过鉴定验收,实现产业化,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入选:
    (1)与省内企业合作的项目列入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或被列为国家其他部委的技术创新计划项目;
    (2)与省内企业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
    (3)与省内企业共同研发的技术、课题和正在生产的产品是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所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技术装备、重大产业技术”范围内的项目。
    二、基本要求
    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科研单位由省科技厅负责推荐。拟申报突出贡献单位的科研院所,请于5月11日前将本单位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突出贡献科研单位审批表(各一式4份,附电子稿)报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
联系人:郑光军
联系电话:0531-51751122

邮  箱:skjthz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邮  编:250101。

附件:
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科研单位审批表

山东省科技厅

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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