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部署全市高新技术统计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济南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1-05-05 10:52 文字大小:

    近日,济南市召开全市高新技术统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常务会议有关高新技术统计工作的主要精神,对新口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标准进行了解读和培训,总结全市“十一五”高新技术统计工作并对“十二五”期间高新技术统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
    根据全省高新技术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自2011年一季度起,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按照新的口径及标准执行,为此,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经研究联合下发了《关于执行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标准的通知》(鲁统字〔2011〕26号)文件。同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按新口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的发展目标。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标准是以《山东省高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鲁政发〔2010〕22号)确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内容,剔除了部分技术含量低的行业,补充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新兴行业。具体是在原统计的118个小行业中剔除食品添加剂、建筑材料、稀有金属冶炼等33个小行业,新增了生物化学农药、动车组、汽车零部件、污水处理等行业,重新确定了97个行业小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变动因素)进行统计。按新统计口径核算,2010年济南市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拥有企业586家,比原口径净减少139家;完成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867.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为37.59%,比原口径下调3.95个百分点;我市高新产值比重下调幅度低于全省5.15个百分点(按新口径全省比重平均下降9.1个百分点)。
    会议要求,一要掌握企业的产业结构变化,加强对基层企业的调研,对产业结构调整后符合高新技术统计范围的企业及时纳入高新技术统计范围。二本县(市)区和行办主管范围内新增企业在注册时注意参照行业分类进行统计,要做到从立项起就开始追踪,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三要严肃规范,努力提高统计工作业务水平。数据统计要在“准、快、全”上下功夫,数据上报前要层层核实,要与统计报表制度上要求的时间吻合;数据统计要在“实”上下功夫,要围绕加速高新产业发展这个中心,以务实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来对待,要围绕中心抓重点,围绕中心抓热点,围绕中心抓难点,及时认真查找制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瓶颈和问题,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四要做好数据分析,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五要进一步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各级科技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本地区统计部门的业务联系,多学习,多交流,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的集成和共享,及时协商和解决在新统计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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