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建设“苹果精深加工技术”等26个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发布时间: 2011-04-07 11:43 文字大小:

各有关市科技局,省科学院:
    为促进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山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专家评审结果和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苹果精深加工技术”等26个实验室开展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知如下:
    1、实验室要深入理解与把握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定位和任务,注重对科学技术问题的凝炼与研究,进一步集中、明确研究方向,着力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积极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特别要在科研队伍组织、实验研究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成为我省开展行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
    2.省企业重点实验室是“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实验用房和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必须独立、集中;要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并积极探索管理与运行的新机制、新模式。
    3、为保证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和质量,我厅将组织专家对这些实验室进行建设计划论证。请你们切实重视和支持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和经费,加大支持力度,按照《山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相关实验室和依托单位认真制定《山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并于2011年4月18日前将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一式五份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建设计划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实验室即进入建设实施期(一般为两年)。建设期满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对通过验收的实验室统一授牌。
    联系人:尹承山  0531-51751105

附件:
1.2010年立项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
2.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格式)

山东省科技厅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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