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11-03-28 15:18 文字大小:

各市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组织(干部、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部分中央驻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关于深化提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0〕4号)和《“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办法》(鲁组发〔2011〕20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是加快人才强省建设,培养造就具有世界科研前沿水平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推荐。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把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团队效应突出的人选推荐上来。人选要全职在岗工作。同一单位申报人选一般不超过2人。
    二、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附件要包括以下内容并列清目录:(1)身份证明;(2)学术水平证明;(3)奖励证明;(4)成果证明;(5)科研项目证明;(6)全职在岗证明;(7)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请将电子申报材料刻录在一张CD光盘上。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均要保存成PDF格式。其中:申报书正本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书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按类别分别保存,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序号+内容”;申报人照片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照片”。
    三、其他事项
    1、请于4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0531—82907796、82907786。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大院东南楼226房间,邮编:250001。
    2、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申报书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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