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12-29 16:22 文字大小: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706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好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科技部《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具体详见:http://www.most.gov.cn/tztg/201012/W020101220357843232290.pdf),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1.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申报。申请单位须先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注册,报送有关注册审核材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将相应的电子数据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线打印相关申报材料。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有关申报用户注册、系统填报、项目提交等事项请咨询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 010-51292636)。
三、项目类别
2011年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类,项目实施期2-3年。
    1、重大项目
按照全省星火计划通气会上的部署和确定的方向组织申报。
    2、重点项目
科特派农村科技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等工作申报可重点项目。
科特派农村科技创业在科特派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中优先推荐;农业科技园区项目限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限龙口市、邹平县、淄博市临淄区、文登市、滕州市、莱州市、诸城市、垦利县、桓台县、寿光市申报。
    3、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征集,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项目方向和内容。
    四、项目申报材料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在系统中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需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请各单位于2011年2月25日16:00前完成网上申报。
    2、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
    3、重点项目可行性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各市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各一份,于2011年3月1日前报送。
联系人:张晓南 (星火项目)      联系电话:0531-66777103
        梁恺龙(科特派、园区)   联系电话:0531-66777079
        何伟(科技进步县)     联系电话:0531-66777055
材料寄送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105室 
邮编:250101
附件: 2011年度星火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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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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