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垦利县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深化产学研结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健全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找准“一个支点”,以产学研结合为基础稳步提高科技水平
目前,县域企业已先后与52家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分别与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大学、中科院力学所、中科院化学所等科研院所签订了全面科技合作协议,联建了山东省油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山东省东石功能材料研究所和山东大学研发基地等,联合开发新产品70多项。在做好一般性技术、项目合作的同时,积极寻求与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内顶尖院所的合作,与中国科学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签署了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垦利示范基地”的协议,通过对工业、农业、湿地保护、生态旅游等几大领域的调研,制定了相关领域及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了一批科研项目。先后与中科院应用生态研究所、金属所、能源与过程所、化物所、植物所等20多家科研院所对接项目。启动了黄河三角洲耐盐碱植物科技园建设,先后组织50多名专家来县考察,从有关院所引进了149个耐盐碱植物品种(系)。与加拿大农业部国际合作局开展了科技合作,引进燕麦试种成功。
二、搭建“两个平台”,以孵化基地为载体努力提高科技创新
——搭建创业平台。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创业条件,县政府投资6800多万元建设了总占地5万平方米的垦利县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包括孵化大厦、专家公寓、标准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配套出台了《垦利县高新技术创业园优惠政策》、《垦利县高新技术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垦利县高新技术创业园种子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优惠政策,设立了480万元的孵化基金。积极为科技人员和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集聚创业要素,转化科技成果,培育科技型企业。截至目前,已引进高新技术创业项目9个,技工贸收入2010年达5000万元。垦利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先后被评为全国民营科技先进产业园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搭建创新平台。一是政企联建研发基地。坚持以创新为核心,走政府引导、企业主办、项目推动、自主研发的路子,建成的山东省东石功能材料研究所和山东大学研发基地,集公益性、开放性、基础性为一体,通过向县域内企业提供技术开发、试验、推广以及产品设计、加工、检测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帮助规避技术风险、降低开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和提高创新效率,促进了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二是企业自建研发机构。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和产品,加快现有产品的换代升级步伐。目前,全县企业自建技术开发中心30家,其中省级5家。三是积极做好专利申请工作。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提高工效、改进工艺流程、产品外观包装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专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县专利申请累计达到1900余件,7家企业被评为“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
三、强化“三个保障”,以政府扶持助推科技全面发展
——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垦利县“十一五”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实施产学研结合的意见》、《垦利县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对县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明确了方向,以优惠的政策给科技创新创造了优越的环境。目前,垦利县已形成了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学研结合为依托,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目标进行科技创新、实施高科技项目、转化高科技成果的良好局面。
——资金保障。一是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2010年科技投入达到2133万元,同比增长47%,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设立了专利申请资助专项经费和种子基金,重点对市场前景广阔、并已进入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和入驻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有关科技人员给予奖励。2009年县政府拿出100万元对全县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企业进行了奖励。二是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科技的扶持力度。全县金融部门发放科技贷款总额达45亿元,同比增长30%,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筹集为补充的多元融资机制。
——人才保障。组建了科研开发专兼职专家组,深入开展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采取聘请“科技顾问”、“项目咨询顾问”、“项目经理”等多种形式,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聘任和引进各类高级专业人才200多名;每年都组织县直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进行培训,已连续举办了8期,培训人员400人次,对科技项目实施与企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